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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稷网 > 《村委主任》 治村方略

“千万工程”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2024年08月06日 18:10

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但还存在单一化、同质化、偏失化等不足。浙江省嘉善县缪家村在“千万工程”的带动下,从人居环境治理主体、方式、结构等维度发力,极大地提升了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因此,缪家村的成功实践可以为其他地区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与发展提供参考。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03年,浙江启动“千万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启了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核心的村庄治理,带动全省农村整体人居环境进入领先水平。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此背景下,文章从“千万工程”实践案例——缪家村出发,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优化路径。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实困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列入未来五年生态环境领域的主要目标任务。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农村,事关农民群众根本福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绩,农村环境从脏、乱、差向干净、整洁、优美转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人居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农村人居环境由五大要素构成,分别是自然、人、社会、居住、支撑。五大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各要素中,人是核心,人居环境是为满足人的需求而建立的。依据现代治理理论,人居环境治理需要打破唯一权威中心的单中心格局。然而,当前全国多数农村的人居环境治理仍由地方政府牵头实施,自上而下开展,在治理过程中过分强调行政权力,未能激发企业、社会组织、民众等主体的参与热情,再加上忽略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由此形成了治理主体单一的局面。具体表现为在制订、调整人居环境治理方案时,缺乏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积极讨论、热情反馈,导致方案与初衷背离、效果与预想脱节;在开展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缺少群众的配合与监督,缺少专业企业和机构的参与。

人居环境治理路径“同质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人居环境治理要从实际出发,遵循发展规律,走符合自身实际的道路。中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民族分布特点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不同地域的乡村有着不同的特色。事实上,即使是在同一地区,由于地域风貌、文化习俗、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村庄也各具特色。成功的人居环境治理方法并不是万能钥匙与通用模板,无法直接套用在所有农村的治理上。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必须合理高效利用资源。用好资源的前提是了解资源、用对资源。然而,不少地区往往容易忽视自身具有的独特的资源禀赋,盲目模仿,导致人居环境治理“千村一律”现象严重。

人居环境治理效果“偏失化”

人居环境治理是国家层面推进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然而,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却存在着不平衡、不同步的现象。从内部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覆盖农村衣、食、住、行等领域,囊括水、电、路、气等,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治理过程中,既要处理垃圾、整治污染,又要提升农村建设水平。但不少村庄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出现了局部优化的现象,或顾此失彼,或陷入只治理不发展的误区。从外部来看,人居环境治理需要国家、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然而,目前供需不平衡,项目资源相对稀缺,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

缪家村人居环境治理实践概况

缪家村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大云镇,地处大云镇东部,全村区域面积7.07km²,现有耕地面积3.13km²,设有12个村民小组。1978年之前,缪家村是贫困村,改革开放以后,农村乡镇企业风生水起,缪家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多年来,缪家村通过持续深化“千万工程”,从“脏乱差”的“纯农村”转变为“绿富美”的“示范村”。

在“千万工程”的引领下,缪家村的人居环境治理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3—2007年)是村域基础环境治理,此阶段通过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收集、卫生改厕、河沟清淤、村庄绿化等措施,解决村域环境中的脏、乱、差等问题。

第二阶段(2008—2010年)是村居环境建设推进,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同步推进人居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解决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化肥农业等污染问题,并率先实施“两分两换”政策,推动农房集聚与改造。

第三阶段(2011—2015年)是村域环境品质提升巩固,此阶段主要对治理后的村庄进行深化提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专项考核,重点聚焦“一老一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环境品质和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关系。

第四阶段(2016年以来)是村域绿色转型升级,此阶段主要实现了被动环境治理到主动生态守护的转变。一方面,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民宿经济等村级产业,增强村级“造血功能”;另一方面,加强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物质与精神双向发力,激发人居环境建设内生动力,推动缪家村持续、健康发展。

缪家村人居环境治理实践内容

党建引领,增强环境治理“推动力”

缪家村在人居环境治理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网格+”党建模式,首建嘉善县村级党委,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在全村建立起1个连心服务站,4个网格,27个微网格。按照“1+3+N”的模式配齐配强网格力量,村党支部书记为网格长,其他村干部担任网格员。在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缪家村采用了“定人、定岗、定责”的机制,将治理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行“周督办、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的方式,设置“曝光台”和农村人居环境秀美村小组年度排名榜单。广大党员干部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政策宣传,参与环境整治等工作,带动群众自觉参与到治理中。

靶向治理,激发环境治理“内驱力”

缪家村从村民最关心、感受最直接的村容村貌治理入手,持续推进垃圾清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农房改造、杆线序化、道路提升“六大革命”,深化村庄、田园、道路、河道、景区“五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实施“理飞线、清墙面、拆违建、整堆物、禁乱晒、治乱停、补设施、整绿化”八大工程,旨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在推进项目时,缪家村注重规划设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农民意愿,关注老人和小孩等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近年来,随着村域的发展,缪家村进一步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及天然气管道铺设项目,在道路100%硬化的基础上,对新农村南区、北区进行白改黑工程,以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环境治理“源动力”

缪家村在宣传方面,一是采用宣传标语、公告栏、横幅、村干部入户宣传等传统方式;二是巧用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将人居环境治理政策精神宣传到户;三是创立全国首家村级乡村振兴学院,通过专业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四是兴建文化礼堂、幸福集市等场所,借助“村晚”等大型活动宣传人居环境治理内容,表彰在环境治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这些举措大力培育了乡风文明,潜移默化中改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形成了“人人积极参与、户户主动提升”的环境治理共识。

量化考核,增进环境治理“驱动力”

在尊重农民需求的前提下,缪家村完善包括卫生保洁、监督考评奖惩在内的诸项机制,用制度的约束力确保人居环境治理效果。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方面,缪家村巧用垃圾分类积分制,推行门前屋后三包政策,特别是以“九星十美”评创为载体,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检查+评比+奖惩”机制,通过积分管理的方式,激励村民寻找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弘扬最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缪家村拥有七星级以上文明户1038户,占评创总户籍数的100%,九星文明户占评创总户籍数的10.8%。

提振升级,强劲环境治理“引擎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千万工程”引领下,缪家村积极推动美丽环境、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的转化,以1.67km2全域土地治理示范项目为契机,按照田园旅游综合体的建设思路,腾退了一批高污染的“低小散”企业,进一步优化提升了乡村环境,打造出形态美观、绿色发展的生态样板区。积极参与“工改工”有机更新项目,累计投入1 750万元参与大云中德生态产业园及强村创业园项目,促进了“物业经济”的发展,增强了村庄的“造血”功能。探索“三产融合、四季共享”全周期产业链,成功建成“十里水乡、百亩花海、千亩稻香”的甜蜜共富村。目前,全村已有8个不同类型的农村休闲旅游点,2个国家级4A级景区。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路径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关键在于提升,这需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嘉善县在“千万工程”引领下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缪家村的治理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加强多元共治,推动完善一个模式

人居环境治理仅仅依靠单一主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村民的主体作用,激发不同主体所蕴含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合力。缪家村的实践给其他地区提供了启示。一方面,农村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人居环境治理的提升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党群联动的原则,将治理工作纳入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纳入党政绩效考核,强化奖惩激励。另一方面,村居是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就是以“重建美好家园”为理念,通过建立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前提下,发挥相关多元主体的作用,推动各治理主体共建共治共享。其中,要特别注重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以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

坚持共建共享,合理规划一份清单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缪家村在“千万工程”的引领下,坚持把增进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这是其成功的关键。这启示我们要想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第一要务就是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观念。一方面,通过完善村庄规划等领域的制度,并发挥制度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赋予广大农民对村庄规划的话语权和决策权,确保广大农民的参与渠道和参与机制通畅,倾听广大农民群众的发展诉求。在农村事务中坚持人民至上,站稳农民立场,坚持“村里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避免强制命令和“一刀切”的做法;明确政府和农民各自的责任,从而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拓宽村落治理路径,推动形成一套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要求,从浙江农村区域差异性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工程建设进度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坚持规划先行,以点带面,着力提高建设水平。缪家村从村域实际出发,把握自身特色,“量体裁衣”治理乡村。因此,人居环境治理的提升要因地制宜,对各村实行分类管理。对于集聚类村庄,要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理念和模式;对于保留类村庄,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对于撤并类村庄,要加快全域土地治理和农房改造,重点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优化“四式驱动”督查机制,实施“分类管理+常态检查”的策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既是目标,也是手段。以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抓手,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美丽经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依托,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这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贯彻落实相关措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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