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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网络约会暴力:定义、现状与应对
编者按
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互联网、社交媒体成为青年人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与科技无疑为青年人恋爱交友开创了新的机会,并为青年人寻求、发展和维持亲密关系提供了顺畅的平台。然而,便捷科技也引发了亲密关系的暗面,运用网络监控、孤立、控制、威胁对方正在变得更加容易。一种新型的亲密关系暴力正在悄然出现——网络约会暴力。网络约会暴力是约会暴力在网络时代的进阶版本,也是正在浮现并逐渐受到关注的一种新型亲密关系暴力。
手机、互联网、社交媒体成为青年人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截至2022年底,我国有10.67亿的网民,其中97.2%人都在使用手机和即时通信。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18至35岁的青年人开展调查,发现62.4%的单身青年都通过互联网和交友App来结识朋友或寻求亲密伴侣。网络与科技无疑为青年人恋爱交友开创了新的机会,拓展了新的社交网络,并为青年人寻求、发展和维持亲密关系提供了顺畅的平台,然而,便捷科技也引发了亲密关系的暗面,运用网络监控、孤立、控制、威胁对方正在变得更加容易。一种新型的亲密关系暴力正在悄然出现——网络约会暴力。
新型的亲密关系暴力
网络约会暴力是约会暴力在网络时代的进阶版本,也是正在浮现并逐渐受到关注的一种新型的亲密关系暴力。这一概念中有三个核心词,一是约会,二是网络,三是暴力。
在快速变迁的现代中国,约会是一种界限比较模糊、具有动态性的关系,既充满不确定性,且双方之间也不具有法律地位。约会既可以指双方只是处于暧昧、追求过程中,亦可指代相亲、网友见面等类似约会活动,还可以指稳定持久的恋爱和同居关系。简而言之,网络约会暴力既可能发生在约会对象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恋爱伴侣之间。
除去“网恋”等直接通过网络远程展开的交往与约会行为,青年人的日常恋爱和约会生活也离不开网络和社交媒体。他们常常通过朋友圈、微博、QQ空间、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情感生活中的甜蜜与痛苦。恋爱与约会等亲密关系从隐秘的私人领域日益走向公开平台。约会中的表白、官宣自然甜蜜,约会中的冲突、矛盾和暴力也变得公开化,引发关注。与之相伴,约会暴力的形式出现了新变化,网络约会暴力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网络约会暴力定义
传统而言,约会暴力通常关注肢体暴力、心理暴力、言语暴力、性暴力等暴力形式。网络约会暴力指的是约会对象或恋爱伴侣通过网络平台、通信设备或社交媒体监视、控制、骚扰、威胁或逼迫对方的行为。具体而言,网络约会暴力可能包括、却又不仅仅局限于如下行为: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在网上分享约会对象或恋爱伴侣的个人亲密信息;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在网上分享约会对象或恋爱伴侣的性照片或视频;运用通信设备监控和跟踪对方所在位置;未经对方允许,检查和监控对方社交媒体账号和微信、短信、QQ信息;禁止、限制约会对象或恋爱伴侣使用特定的社交平台;禁止、限制约会对象或恋爱伴侣在社交平台上的发言;故意伪造自己信息欺骗约会对象或恋爱伴侣;在网络散布有关对方的谣言;在网络上公开侮辱对方;在网络上公开威胁要肢体伤害对方;在网络上恐吓、威胁、勒索对方。
或许,你觉得上面列举的行为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些行为在网络上如此司空见惯,陌生是因为,大多数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些是暴力行为,更没有学会运用“网络约会暴力”去命名这些行为,最后带来的现实就是:大家虽然耳闻目睹,但是见怪不怪。正如家庭暴力的命名,把广泛存在的打老婆事件从“家务事”转变成了公共议题。当今社会需要网络约会暴力这个概念去定义这一系列行为,提升民众的意识,关注这一网络平台上广泛存在的新型性别暴力。
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区分网络约会暴力、网络欺凌和网络性骚扰。这三种类型的网络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非常类似。区分的标准主要在于加害者的身份以及与受害者的关系。网络约会暴力特指恋爱伴侣和约会对象之间的网络暴力行为。网络欺凌和网络性骚扰的加害者则可能是熟人或陌生人,他们与受害者之间没有约会或恋爱的关系。
网络约会暴力的特点与性别差异
国际上不同的研究指出,网络约会暴力的发生率在12%至56%之间浮动。
线下的约会暴力常常与网络约会暴力纠缠在一起,这在恋爱对象之间的网络约会暴力中更为凸显。约会暴力具有越亲密越暴力的特点,即随着亲密关系的加深,同居阶段的恋爱伴侣有更高的概率发生约会暴力。亲密关系暴力从来都呈现出多种类型暴力交织的特点,当恋爱对象之间发生了严重的线下暴力,发生网络约会暴力的概率也会大幅提升。
网络约会暴力部分延续了约会暴力的特点,呈现出性别差异,表现为女性更容易遭受网络约会暴力。一项对3745名青年进行的调查显示,当控制其他生活因素变量时,女性更容易在网络上遭受约会暴力。其他研究也发现,女性报告遭遇网络约会暴力的受害经历是男性的两倍,会给妇女带来更为严重的健康损害。针对妇女的网络约会暴力常常与对妇女的性羞辱紧密相关,最为常用的手段就是未经允许散布对方的性照片或视频。
网络约会暴力可能会给受害者带来更严重、更长远的伤害。网络给施暴者提供了便利,使其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受害者施加暴力;网络的复制、保存和共享能力使得个人信息公开化,会给受暴者带来更大的伤害。国外有研究指出,网络信息存储有长期可以追踪、难以彻底删除的特点,这往往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很多受害者呈现出抑郁、焦虑的症状,采取自伤和自杀的比例较高。
应对网络约会暴力
恋爱和约会关系中性别权力的不对等常常是引发网络约会暴力的直接原因,这与全球性别平等的现状、传统社会性别规范以及亲密关系内部的男强女弱的文化密切相关。性别刻板印象、性别偏见和歧视以及性的双重标准互相叠加,合理化甚至强化了亲密关系中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从而导致权力与控制关系的形成以及约会暴力的发生。网络约会暴力被一些男性用来建构男子气概,合理化暴力行为,赢得男性群体中的地位,并维系着男尊女卑的暴力文化。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应对网络约会暴力,首先要提升青年人的性别平等意识,例如在高校和网络平台推动开展“促进性别平等,预防约会暴力”的干预项目,帮助青年人反思并认识到日常生活中与个人观念中的性别不平等,讨论性别不平等如何与性别刻板印象、性别偏见和歧视相勾连造成了性别暴力和网络约会暴力的发生;其次,进一步对性别暴力进行知识普及和行动倡导,帮助青年人认识并理解网络约会暴力,认识到这一暴力形式的独特之处,也认识到它与其他亲密关系暴力和性别暴力之间的共同之处;再次,推进国家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法规建设。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运用了网络暴力的概念,虽然没有提及网络约会暴力,但是很多条款都对网络约会暴力的具体行为的干预制裁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中国妇女报 王曦影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导)
责任编辑: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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