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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实践 路径探析 ——以河南省 H 村为例

2024年03月04日 11:00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重大举措。现从河南省H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历程和成就着手,重点剖析H村坚持村民自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以“村规民约”为突破口,助推法治乡村建设;重建村庄道德秩序,推进乡村德治建设的乡村治理经验,以期为我国其它乡村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乡村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和微观领域,也是检验社会治理方式与治理成果的最佳场域;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根基,不仅关乎乡村的和谐,也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际,乡村治理仍面临一系列困境,从个人层面来讲,个体自主性得到充分展现,集体认同感却不断降低,主要表现为:个人利益至上,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从村庄层面来讲,凝聚村庄共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力量逐渐消失,乡村社会逐渐演变为农民之间缺乏横向联结又难以被组织起来的社会形态,村集体的动员能力逐渐减弱。这一系列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也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

由此可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是乡村治理纾困解难的必然之举,也是夯实乡村振兴发展根基的应有之义。以下通过探索分析信阳市H村乡村治理的实践与路径,以期为我国其它村

庄乡村治理的深入推进提供有益借鉴。

H 村美丽乡村建设历程及成就

H 村美丽乡村建设历程

H村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办事处东南部,距离信阳市中心约10千米,车程约40分钟。2007年,H村总人口为2140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口600余人,全村财政收入为30余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3000多元,该村从2009年开始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纵观H村美丽乡村建设历程,可将其分为两个阶段:启动阶段(2009年9月—2011年5月);多元主体力量与利益整合阶段(2011年6月—党的二十大开局起步之年)。

1.启动阶段——内置金融的实践

2009年4月,信阳市成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随后,相关部门出台了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振兴、乡村旅游、“五权”确权办证、农村物权抵押担保办法等政策法规,为H村社会治理创新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2009年,平桥区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选择H村作为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同年8月,经过筛选,平桥区相关领导最终选定H村作为内置金融及土地抵押贷款实验试点村庄并成立“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下文简称“夕阳红”),“夕阳红”破解了乡村贷款难、养老难问题,H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也由此开始。

2.多元力量整合阶段——实施“H·茶人家”项目

2011年,北京绿十字生态文化传播中心入驻该村,该村的“美丽乡村”建设随之进入了第二阶段。2011年3月,“H·茶人家”项目正式立项,该项目明确H村美丽乡村建设以“村民自治、安居乐业”为目标,以修复传统民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11个方面为主要建设内容,并制定了五个阶段性目标。“H·茶人家”项目是由平桥区政府立项,社会组织充分参与的乡村建设实践活动,是一个集系统性、合作性、社会性于一体的乡村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吕春霖(1991—),女,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基层治理、乡村振兴。

H 村美丽乡村建设成就

“H·茶人家”项目的实施,使得村庄面貌和经济形态发生了剧烈变化,H村从一个贫困村发展成集体经济规模约6000万的旅游乡村。H村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将第一产业三产化,即“农业服务业化”,实现了农民增收,提升了农民的地位,为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同时,乡村经济的发展,吸引了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返乡就业,人才的大量回流有效纾解了人口“空心化”的困境,为乡村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

H 村治理经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H村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成功的经验之一:以自治为基石,逐渐深化广大乡村自治实践路径,有序建设自治乡村;以法治为依托,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等活动,强化法治保障,稳步建设法治乡村;以德治作支撑,深入挖掘德治内涵,发挥德治独特作用,着力建设文明乡村。

自治:深化自治实践路径

一是发动村民广泛参与。首先,H村村民参与内置金融实践。养老合作社章程由社员“争吵”了两天两夜才制定出来,这种“协商”方式加强了基层干部与村民的沟通,增强了村干部、村民、社会组织等主体对“夕阳红”的责任感。在“夕阳红”首轮启动资金筹措过程中,村民(不含村“两委”的2万元)出资17万元,占比1/2;村民通过内置金融积极贷款,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推动了“夕阳红”的良性运转。其次,H村村民参与生态环境改善。村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保活动中来,主动学习垃圾分类常识,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检査督导工作,并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家庭卫生评比活动。最后,在进行村庄规划设计时,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要设计改造方案。

二是村“两委”发挥组织动员作用。在村“两委”的组织动员下,H村开展了近百次村民代表大会及党员大会,对村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村“两委”带领全体村民讨论并制定《村规民约》,明确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民风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农户环境卫生、权利义务等七大项,明确了三十八项具体内容,随后又完善了房屋改造、垃圾日常清扫、农家乐评比等多项制度,通过让村民自己定规矩、自己管事情,逐步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新局面。

三是积极培育乡村社会组织。2011年3月,信阳市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成立,选派以姜佳佳为代表的志愿者进入H村,其主要职责是记录村庄发展,连接公益组织资源,以及在乡建团队、基层政府、村“两委”和村民之间进行协调沟通等。同时,该中心积极培育本地社会组织,例如,青年创业合作社为村里的年轻人提供创业支持和技术指导,鼓励他们依托本地特色资源,诸如信阳毛尖、板栗、葛根等开展实体创业,不仅带动了该村茶叶的发展,还有利于打造村集体品牌。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在积极培育本地社会组织的同时,还对接爱心基金会、北京营养师俱乐部、乐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自然之友、信阳茶艺协会等外部社会组织,以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为主的社会组织发挥其整合作用,在丰富村民生活、宣传乡村建设理念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该村建设过程中,村民、村“两委”、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协作、高度融合,形成了内外部多元主体平衡互促的和谐治理模式,提高了乡村自治能力。

法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强化法治宣传水平一是H村将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简明扼要地导入村规民约中,并将法律法规和案例编成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印制成普法日历、挂图。二是开展“百名执法干部讲百堂法治课”“乡村法律课堂”等活动,组织律师、政法干警、人民调解员等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将法治理念融入文艺演出、春晚、民俗文化活动周、诗歌朗诵会、长街宴等活动中,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将法治知识融入村民心中,推动了农村社会的法治化进程,打破了“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村”的壁垒。

2.构建调解纠纷平台

相关部门构建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人民法庭等部门联动体系,以“无诉村居”建设为抓手,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合一”;推选法律意识强、综合素质好、群众威望高的村民组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H村成立五老工作室、老徐工作室、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乡贤评理堂等,了解居民法律需求,开展法律解读活动,引导居民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同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手段,多元化解H村民众纠纷。

德治:重建村庄道德秩序

H村以德为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重建村庄道德秩序,为村民提供了道德规范和精神归属,为乡村治理赢得了情感支持、社会认同。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村庄公共精神H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歌谣创作、民俗文化、村民春晚、诗歌朗诵会、长街宴、书画展、读书日等活动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鲜活,更有利于打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氛围,对进一步培育村庄公共精神和公民德治意识意义深远。

2.重视传统礼俗教育

一方面,H村宏伟小学高度重视乡村传统礼俗教育,学校特别增设了传统礼俗教育课程。另一方面,H村以“夕阳红”为切入点,通过给入社老年人提供贷款审批权与贷款担保人资格,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地位,无形中营造了村庄尊老、敬老、爱老的文化氛围。

H 村治理经验对于我国乡村治理的启示

坚持村民自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乡村治理应始终坚持村民自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H村组织群众代表先后到全国多个美丽乡村学习经验,通过观摩学习,村民建设家园的热情更加高涨,逐渐实现了从“要我建”向“我要建”,从“我要建”向“争着建”,从“争着建”向“推着建”,从“推着建”向“领着建”的转变,使村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同时,还通过各类社会组织、合作社等各种外来或内生组织将群众动员起来,使群众广泛参与到乡村治理中。

以村规民约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常会遭遇强大的阻力,这种阻力除了经济、社会等客观因素外,还有传统思维和观念上的制约。因此,要想突破重重阻力,实现“依法治村”,需要寻找合适的结合点,而村规民约为法的导入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H村将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简明扼要地导入村规民约中,将法律内化到村民的实际生活中,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重建村庄道德秩序,推进乡村德治建设

自治为基,法治是本,而德治为先,即自治强调国家与基层社会之间的弹性空间,法治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德治则是充当一种精神文化的润滑加入乡村治理中,实现道德、伦理和意识等对治理主体的教化作用[2]。乡村治理要积极推进乡村德治建设,从H村治理经验来看,一是发挥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文化传播功能,积极拓展宣传教育阵地;二是积极创建“美丽社区”“示范家庭”,用榜样的力量感召村民;三是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弘扬乡贤文化,培育文明乡风,通过组织传统节庆、戏曲演出、文化下乡等活动,调动村民共建文明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创建文明村庄奠定扎实基础。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是乡村治理的重要课题。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要以自治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支撑,构建“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通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EB/OL].(2019-06-23)[2023-07-25].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07656.htm?ivk_sa=1024320u.

[2]唐踔,刘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J].三晋基层治理,2022(01):38-43.

原文地址:http://www.cwzrzz.com/html/2024/0304/61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