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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1日电(吴家驹)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5期,其中,烟台凤凰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的鸡蛋抽检不合格,磺胺类(总量)达到693μg/kg,超标68.3倍(标准值为≤10μg/kg)。值得注意的是,通告中该批次鸡蛋的标称生产企业为空白。

图自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通告显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天眼查网站显示,烟台凤凰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烟台市莱山区财政局(烟台市莱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总持股比例100%)。
6月1日,记者致电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天眼查网站公开的烟台凤凰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
另据媒体报道,针对此事,莱山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经核实,该鸡蛋并非莱山区国有企业生产,企业仅负责销售环节。同时,该批鸡蛋在被抽检前并未对外销售,问题鸡蛋也已封存,未对社会面造成影响。(完)
责任编辑:沈世乔
原文地址:http://www.cnhouji.com/news/2026/0601/255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