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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法庭”)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5)》(以下简称《摘要》)。法庭从2025年审结的3146件案件中筛选132件案件,提炼159条裁判要旨形成《摘要》,旨在集中展示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
《摘要》涵盖专利授权确权案件,专利权属、侵权案件,植物新品种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技术秘密案件,计算机软件案件,垄断案件等。
在涉“导轨模组结构”著作权权属及侵权案的裁判要旨中,法庭明确了对虚假诉讼行为人的处理。当事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在本案中主张权利,本案审理过程中发现另案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在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另案判决的同时,可一并对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司法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犯罪线索。
本次发布的“容错算法区块链共识方法”发明专利授权案裁判要旨,涉及涉区块链算法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认定。法庭指出,区块链本身虽是数据结构,但若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区块链算法系针对具体应用场景,融合了分布式网络、共识算法、密码等形成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其具体算法步骤的执行能够直接体现出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某一技术问题的过程,并且获得了技术效果,则可以认为其构成专利保护客体。
“缠丝机”发明专利侵权案裁判要旨,涉及提供赠品行为的性质认定。法庭指出,被诉侵权人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将被诉侵权产品作为赠品提供给他人的,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销售行为。
在涉“信号处理”发明专利侵权案的裁判要旨中,法庭明确了重复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前案生效裁判认定被诉侵权人制造、销售行为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且损害赔偿计算截至前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侵权人在前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继续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专利权利人提起后案诉讼,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在涉“视觉识别领域人工智能及算法”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法庭明确了认定涉人工智能及算法技术秘密的考量因素。对于涉及以人工智能以及算法为内容的技术秘密,可综合考虑被诉侵权人有无接触权利人技术秘密的可能性、被诉侵权技术信息研发形成过程、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基本原理、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产品在相同场景下的反应比较以及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等因素,判断被诉侵权人是否使用了权利人的技术秘密。
责任编辑:沈世乔
原文地址:http://www.cnhouji.com/news/2026/0422/248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