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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的策划和编辑探析 ——以《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为例

2022年11月30日 00:00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既有汇编类图书的共性,也有法律法规内容的特殊性。在策划图书时,要注意把握著作权问题,即内容范围选择和形式编排要有独创性;在编辑出版时,要把握其内容的特殊性,即法律法规文件及条文的权威性、精准性、适应性、时效性等。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是将若干法律法规文件或条文等按照特定的选择或者编排原则、顺序汇集而成的新作品。策划书稿时,一般应围绕某一主题或适应领域进行选编,并且所选法律法规应是已经颁布的、公开的。法律法规汇编,是将不同的法律法规文件加以整理,并不变动其内容,只是按照一定的次序加以编排,所以法律法规汇编本身不是法的制定。

本文以《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为例,详细解析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的策划原则和编辑出版注意事项。该书中的法律法规是围绕特定适用领域选编的,即适用于铁路企业的土地房产管理。选编的内容围绕一定主题,即与铁路土地房产相关的、现行有效的主要法律法规文件及条文,具体涵盖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和有关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在汇编时,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即根据土地房产管理的内在逻辑和铁路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编排。该书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做到了围绕法律法规的特殊性,即权威性、精准性、适应性、时效性等方面对其内容进行编辑加工。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在策划汇编类图书时,首先应该注意,汇编是著作权范围内的一种著作方式。汇编权,是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表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的是内容的选择逻辑和整体的编排形式,是内容的选择范围和体例、编排等方面体现的独创性,而非具体的内容创作。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汇编人,但汇编人不能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人负责选择或者编排作品,并使新作品体现出独创性。如果汇编作品的独创性体现在选择之上,那么汇编的保护范围为所选择内容的集合;如果汇编作品的独创性体现在编排之上,汇编的保护范围是与内容结合的编排顺序、位置或排列方式。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的策划

汇编作品在进行内容选取和编排时,内容分类要明晰,汇编思路要体现独特的逻辑性。汇编法律法规类图书,选取的文件主要是能够规范和保障从业活动的法律规范文件,可依据适用范围来划分。将选择的法律条文按照一定的依据编排成书,体现出汇编人自己的思想、思路。例如,《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适用于铁路企业的土地房产管理,其是根据土地房产管理的内在逻辑和铁路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编排的,体现了汇编人的思路,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行业适用性。

(一)汇编的意义

1.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可为读者查阅提供便利。法律法规体系庞大、范围广泛、适用复杂,在实践中,读者在查找某类法律法规时,如果没有各类法律法规的汇编,就需要翻阅海量纸质文件查找或搜索大量电子信息,耗时耗力,获取信息的时间、精力成本较高。而策划汇编类图书,首要的目的就是方便读者。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可以有针对性地选取适用内容,按合理的逻辑集中编排规划,有助于从业人员迅速查阅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为其提供系统性的帮助和参考,使其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所以,汇编图书可以为读者提供极大便利,省时省力。

2.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可为读者提供权威内容。法律法规是由国家或者相关部门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领域发布的,一段时间以后,就会积累许多法律法规文件。读者能够查阅到的文件有早期的纸质文件,有官方网站公布的,也有其他网站或互联网平台转发的,即便有些文件失效了或者文件转发时发生了文字错误,读者也难以甄别。甚至由于有些文件是在不同时期就同一问题颁布的,文件之间互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果读者运用单行法律法规,就难以把握各种法律法规文件之间的系统联系。因此,将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化梳理、选择编排,可以定期为读者提供有效内容的集合,同时还能使读者对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清晰的认识,有利于其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化总结、研究和使用。例如,《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收录的法律法规文本,均采用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官方版本,努力做到完整性、权威性和实用性相统一,使读者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3.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可为读者解决查阅空白点。有些法律法规文件虽已公开,但可能是以纸质文件的形式下达行业内的,在社会面或者网络上无法查阅到,未收到这类文件的读者便无法进行参考。如果作者能将这类文件汇编到图书中,图书公开发行后,便能够为广大读者提供查阅途径,为其解决查阅空白点的问题。

所以,汇编类图书的策划编辑都是基于目标读者的实际需求而开展的,会考虑读者的查阅便捷性、内容权威性等需求。例如,《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针对的是铁路企业从事土地房产相关工作的读者。在选编内容时,既包含了普适法律文件中有关土地房产的相关条款内容,又包含了土地房产专业法律法规文件,还包含了铁路领域的行业规范规章文件。该书围绕铁路企业管理这一主题,对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可以有效解决从业人员在使用法律法规时存在的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二)内容选取

汇编的对象,即所选取的内容,有其特定性。在策划汇编图书时,要规划好哪些法律法规可以被编入。如果违背了汇编对象的特定要求,就会影响汇编作品的权威性、适用性。内容选取是汇编图书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书稿的质量,是衡量图书质量的重要标准。

在策划法律法规类汇编图书的编写大纲时,计划选取的内容要注重法律法规的适用性、时效性、专业性、指导性,目标针对性要强;对于不同类别的读者,要选取特定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条文。一般选取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等内容。已废止的法律法规不能收录。当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时,选取文件要适用新规定。如果遇到行业仍沿用的,要注明使用说明和范围限定。

例如,《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是围绕铁路企业土地房产管理的,所以法律法规的选取要与该主题一致,凡针对土地房产管理,或者在铁路经营管理特定领域与土地房产管理直接相关的,均重点予以收录,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或有关部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铁路的规章。所选内容可供铁路企业开展铁路建设、经营开发、铁路安全管理等相关业务之用,也可供铁路企业推进土地房产合规管理、防范法律风险之用。

(三)编排原则

在策划汇编图书时,首先应制订好选编原则和编写体例格式,这是体现汇编作品独创性的重要一环。编排方式一般由作者确定,包括范围限定、主题、类别划分等,通常反映作者的意愿。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的编排顺序可以按照法律效力等级层次进行分类,相同效力等级的文件可以按照颁发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要做好类别的划分和文件的排列组合。法律效力等级即效力位阶,其规定是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编写体例要做到格式固定,可以列载法律法规的发文机关、文号、颁布时间、修订情况、限定说明文字等。

根据法律文件选取内容、规章规范选取内容、编写体例格式的不同,编排原则最后体现的是一种作者独创的分类、排列的视角。新编排的逻辑应具有独创性,且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例如,《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是依据土地房产管理的内在逻辑和铁路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编订的,收录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部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有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其将收录的法律法规分为十个部分:综合,建设用地使用权,铁路建设,经营开发,改制重组,房地产建设、交易和住房,铁路安全、土地监察与调查,房地产税收,司法解释以及部分地方规定。其中每个部分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分为若干小类,编写体例相对统一,每个小类都按一定的逻辑列载了关于法律法规颁布的相关信息。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的编辑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同其他著作一样,在出版前都需要责任编辑进行一定的编辑加工。但由于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属于学理性的汇编,而不是立法意义上的汇编,再加上法律法规本身具有特殊性,在编辑工作中,不能只注重编辑规范,更要做到改动合理。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的编辑工作,主要包括选编标准及分类的审核、法律条文内容的核对、体例格式的统一等。

(一)内容的审核

编辑要对照汇编原则进行核对,看内容是否侵犯著作权,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权威准确,是否具有适应性,再从编辑出版规范角度进行把关。

1.做到内容完整。法规名称、批准或者发布机关、批准或者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内容应当全部编入,不能随意删减或者改动,以体现法律法规的完整性。例如,《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对所有法律法规均列明通过、发布、修改、制定机关、发文字号、施行时间等信息,以便读者了解法律法规的沿革并准确适用。在编辑加工时,要逐条核对,看每篇选文信息要素是否完备。

2.确保选择来源权威、准确。编辑加工时,要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国政府网、中国人大网、法律制定机关的公报、已出版的专业图书、有关部门公开的通知文件等官方版本查找核对法律法规条文内容。如果是几经复制的来源,编辑要注意鉴别。

3.把握文件时效度。收录的法律法规条文应是最新有效的内容。应对法律法规是否“现行有效”进行鉴别,如果收录的法律法规条文已失效,难免会对读者产生误导。编辑首先要核对发文时间,核查是否有修订版本,或者文件是否被废止,要确认所选编内容是否为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如果文件已废止或已重新修订,要替换为现行有效的。在核对最新文件时,尤其要注意,有的修订是文件全文修订,重新发布的;有的修订是只说明哪一条作了修改,需要对照核查全文其他内容。编辑时,对法律法规的效力或修订情况要予以说明。法律法规汇编原则上也可以收入废止或者失效的法规,但要注明。例如,《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中有部分文件注明了“该文件未列入《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5号),但未明文废止”。

(二)编排体例的把关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包含的文件、条文较多,合理的编排体例是决定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独创性的关键因素。虽然编排体例一般由作者来规划,但其也是编辑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编辑从出版规范角度进行把控。无论何种体例创新,都要结构严谨、合理,方便读者查找。

1.审核编排体例。编辑要审核汇编内容是否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排列,有无独创性。还要能够区分不同位阶、不同时期公布的法律法规,设置合理的目录。如果书稿将不同位阶的法律法规放在一起,编辑要与作者沟通,调整位置,使汇编更具科学性,使读者查阅更加便利。例如,在《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的编辑加工中,编辑首先要审核书中是否有与土地房产无关的法律法规,设置类别是否合理,是否按一定的体例结构进行编排,形成了自己的体例,并且还要审核编排体例前后是否一致。

2.版式设置统一。编辑加工时,各选编内容的标题、文号、条文字体字号等元素的版式要一致。同一类别的文件要素规划一致。例如,在《铁路土地房产常用法律法规》一书中,其目录对法律、法规、规章仅标明最新版本的颁布、施行时间,而对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则标明了文号。

(三)字、词、句、数字、标点等细微规范的编辑原则

在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编辑加工过程中,对于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本,除了要有标准的法律文件依据外,一般应保持其“原貌”。编辑核对文件、条文原文时,要逐字逐标点进行核对。法律法规文字内容专业性强、专业术语多,法律的特殊用语有其自身的特别指向,不同于一般的语言学范畴,一字之差,其结论意义就会有天壤之别。所以,编辑在审核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时,每一条文都要认真与原文核对,不能仅靠字面意义来编辑加工文字。

由于这类书稿的特殊性,其编校原则和工作重点也与其他书稿有所不同。例如,常用字词使用的统一问题,法律法规汇编时出现的“它”“他”“帐”“账”“制定”“制订”等常见词语无须加以统一,数字使用也应保持“原貌”,不能从规范用词的角度予以改动。编辑加工时,应主要对照题文是否相符,如文件名和内容不匹配,引用错乱;内容是否缺失,如缺少元素或者条文引用不全;注释是否准确,如作者解释说明得不够精准;是否有不合适的简称和不规范的表达,主要体现在标题和说明文字中。

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的出版可以确保法律法规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便于从业人员了解、学习、掌握、遵守、运用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在策划和编辑出版时,要注意把握其内在规则。本文通过实例探析法律法规汇编类图书的策划和编辑,为不同领域相关图书的出版提供参考,以提高相关图书出版质量。出版该类图书,一方面有利于法律法规的存档保存,另一方面可供有关工作人员研究查阅,对法律法规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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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hcy.cnhouji.com/html/2022/1130/22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