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稷网 > 《文化产业》网 人文地理
苗族是贵州17个世居少数民族之一。当地人为了获取生存所需的各种资料,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极具特色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形成了多样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等。现从生态文明的视角对贵州苗族文化进行研究,旨在探究其所蕴含的生态思想,从而更好地将这些传统生态智慧进行现代化转变,为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新的视角,这对促进贵州苗族文化的发展及推动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自古以来,贵州苗族大多生活在原始林带,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使贵州苗族先民养成了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思想。苗族先民在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独具贵州苗族特色的生态文化,这种生态文化反映了苗族人民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这一理念与现今提出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辅相成。因此,剖析贵州苗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并取其精华服务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传承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相关概念
生态文化
关于“生态文化”一词的概念,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其中,余谋昌、杨立、陈寿鹏等人对生态文化概念的阐释较具代表性。余谋昌认为,生态文化是一个新兴概念,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它是人类以恢复自然生态为出发点,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持生态系统平衡的过程中形成的共识与文化观念。陈寿鹏与杨立的观点较为一致,他们从狭义、广义两个层面对生态文化进行了阐释。狭义上,两位学者认为所谓生态文化的实质是精神层面的一种生态文化价值观,以及以其为引导的一种社会意识;广义上,两位学者认为生态文化是人类追求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种存在方式,是人类恢复自然生态、保持生态平衡的一种文化自觉,包含精神、制度与物质等多个方面。
笔者试图在马克思系列经典著作中探寻有关生态文化的论述,但并未找到相关明确阐述,不过,马克思的系列经典著作丰富了笔者对生态文化内涵与定义的理解。马克思认为,从文化视角看,生态文化与文化同源,都是人类劳动实践的产物,生态文化更加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性。鉴于此,马克思对生态文化的强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们界定生态文化定义的前提。笔者认为,生态文化是人类在自觉恢复自然生态环境、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过程中提出的新兴概念,是人类重视自然生态的一种文化自觉,是人类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过程中产生的文化,集中体现了人类的生态智慧与实践成果。它包含精神、物质与制度等多个层次,具有极高的价值。
少数民族生态文化
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是指我国少数民族特有的一种生态文化,是一种以追求民族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愿景,以保持生态平衡为目标的生态文化观。少数民族生态文化具有民族性与地域性特点。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以维护生态平衡为前提,是一种重要的物质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其二,以保护自然资源为宗旨,具有社会约束性;其三,体现了民族地区人们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是一种重要的价值体系。就表达形式而言,生产生活方式、风俗禁忌、民俗民约、文化艺术等皆可作为其重要的表达方式。
物质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农耕生产方式中的生态智慧
马克思认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行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为了生存,贵州苗族先民因地制宜,从事丘陵稻作农业。这种农业生产方式使贵州山区的少数民族结合实际创造出了稻鱼鸭的复合生产方式,它是最能反映苗族人民生态智慧的典型代表之一。稻鱼鸭的复合生产方式是将传统的秧苗、鱼苗、幼鸭三种生物放在同一块水田中进行养殖,三者互为养料。待到秋收之际,不仅有粮食、田鱼、鸭子,还有螺蛳、田蚌、黄鳝等意外收获。这种农耕生产方式体现了苗族人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智慧。
刀耕火种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在远古时代,苗族人民主要以木柴为火源,在长期刀耕火种的过程中,苗族人民深刻意识到了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这一方面是因为森林中有柴火,可以用来烹饪生存所需的食物;另一方面是因为森林可以储藏雨水,为人类生活提供水源。苗族人民视山林以及村寨中的古井、古树、巨石等为神灵。他们每年都会在固定的时间为古井、古树、巨石等举办祭祀活动,以祭祀的方式让人们树立保护森林以涵养水源的意识,加强对树木、古井等的保护。比如,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施秉、台江、黄平等县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兴仁、贞丰等县,苗族人民对村寨中的古井、古树等有强烈的顶礼膜拜意识。同时,苗族人民还会制定相关村规民约来加强对森林的保护,通过处罚的方式使人们进行自我约束。比如,黔东南的一些苗族村寨对乱砍伐森林树木者会罚一定数量的金钱及酒、猪头、大米等。乱伐木者在接受处罚时全体村民需到场,这种高压处罚可以达到杀鸡儆猴的效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苗族村寨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处罚力度也由最初的每个品类12斤提高到现在的120斤或1200斤。苗族人民的生活方式体现了他们保护森林树木、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
节日文化中的生态信仰
“二月二”是我国民间的传统节日,这一节日起源很早,南北方的习俗也有所差异。北方地区“二月二”的节日习俗十分丰富,包括引龙、除虫和薰虫、剃龙头、食俗、嫁女住春等;南方地区的“二月二”是社日,有祭祀习俗,主要表现为祭土地神、食社饭和糍粑、观看社戏等内容。而苗族“二月二”主要是架桥、祭桥。“二月二”也被苗族人称为“祭桥节”。祭桥苗语为“Tob Jux”,“Tob”在苗语中是“热、暖”的意思,是一个动词;“Jux”表示“桥”,“Tob Jux”直译是“热桥”,意译则是“敬桥、祭桥”。桥是苗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如今黔东南的许多苗族村寨依然保存着祭桥的习俗。
苗族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人们都会携带红蛋、糯米饭、酒、肉、纸钱、剪纸等祭品来到自家修建的桥旁,将小桥收拾干净后在桥的两端摆上祭品,并点香焚纸,然后将事先剪好的纸娃娃用竹签穿好插在桥的周围,寓意子孙成群,再将带来的红蛋、糯米饭、鸡、鱼等祭品一起供奉。二月初二举行祭桥仪式的目的一是让子孙牢记自己的家桥、族桥或宗桥;二是祈求祖先恩赐子嗣;三是对桥赐福赐子后表示答谢;四是祈求桥保佑子孙安康。实际上桥作为苗族自然崇拜的对象,乃是原始宗教的表现形式之一。
自然崇拜源自原始社会,并一直延续至今。自然崇拜流传范围极广,涉及的民族也较多,其中就包括苗族。苗族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民族,苗族最主要的祭祀对象是自然,自然崇拜的对象是神话中的自然现象、自然力和自然物,苗族人民崇拜的自然物有树木、桥、岩石、月亮、太阳、高山等。苗族二月初二祭桥的习俗与原始宗教和巫术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苗族崇尚原始宗教,万物有灵观是苗族原始信仰的核心,也是自然神形成的基础,同时也是自然崇拜形成的基础。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无法用已有的知识解释现存现象时,外部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任何宗教形式都与社会密切相关,具有社会属性,离开社会,宗教就不会存在。人们崇拜自然物并不是单纯崇拜天的广袤、地的辽阔、树的繁茂等,主要是祈求自然之神保佑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同样,祭桥也寄托了苗族人民祈求家族子嗣绵延的美好愿望。
制度文化中的生态理念
村规民约中的生态理念
自古以来,苗族人民认为万物是自然的产物。贵州苗族为了村寨可以更好地可持续发展,在保护自然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村规民约,一方面主要以口耳相传的方式约束人们的行为,另一方面则以制度的形式呈现出来。贵州苗族多分布在山区,因此苗族人民对自然山林有着特殊的情感。苗族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的生态理念。
从贵州苗族敬畏自然、爱护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行为可看出,苗族人民的生态理念较强。他们深刻意识到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并在社会劳动中付诸实践。苗族人民以自身的社会实践揭示了一条生态理念:自然是人与社会的生存基础,人的生存、社会的发展需要以珍爱自然、保护自然、维持生态平衡为基本前提。苗族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并形成了一种全民族共同遵守的默契。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苗族的某些举措依然缺乏现代环境保护法之严密性与科学性,但是这些举措已然根植于苗族人民心中,其中体现出来的强烈的生态理念是苗族不可缺少的道德文化遗产。
丧葬礼制中的生态理念
丧葬礼制衍生于社会发展过程中,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是思想观念与意识形态的反映。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中庸》认为:“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备矣。”《荀子·礼论》说:“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终始一也。”灵魂不死的观念是丧葬礼制的起源,丧葬礼制是苗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文化,被苗族人民世代遵循。苗族人民深信死亡是另一种存在方式,故去的人以灵魂的形式继续活在人们心中,活着的人必须重视死者的丧葬仪式。苗族人死后都要举办隆重的丧葬仪式,请专门的鬼师做法事,超度死者灵魂,使其得以升天。正因此,丧葬礼制成为苗族祭祀死者的重要方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赋予了庄重、神秘的色彩,从而形成了一种文化。
植树于坟是贵州苗族丧葬礼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被苗族人民世代遵循。植树于坟一方面是希望死者能得到树木的庇佑,另一方面可以预防水土流失。实质上,植树于坟更多地体现了苗族人民爱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在苗族的丧葬习俗中,老人的丧事要隆重举办。逝者弥留之际,所有至亲都要寸步不离地守在身旁。待逝者故去后,家人立即鸣放鞭炮,以此告知村寨人。举办丧事的时限有三天、五天、七天、十二天等,以三天最为常见。时限长短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其一是寨老算定的日子;其二是家属经济实力与社会关系情况。礼制期间,子女主要以唱或哭的方式表达追思之情,女子的行为称为“哭丧”或“嚎丧”,男子的行为称为“丧歌”或“闹丧”。在最后一天早晨出殡时,通常由最小的儿子或独子“背米”戴孝,若无儿子的则由女儿戴孝,无子女的则由逝者的兄弟姐妹代劳。随着时代变迁,苗族的丧葬礼制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贵州苗族生态文化体现了苗族人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以及希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思想,这一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贵州苗族朴素的生态思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是系统的、科学的、全面的知识体系,但是苗族人对自然的认识和理解体现了他们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正确处理了自然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现今,将苗族优秀的生态文化进行现代化转变,可为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一种新的视角,促进贵州苗族文化的发展,进一步推动贵州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史偌霖
原文地址:http://whcy.cnhouji.com/html/2023/0904/18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