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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以满足村民的生活需求。现以湘潭县为例,从户外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入手,对湘潭县户外公共服务设施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设性意见,为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作出贡献,为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做好准备。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及三胎政策的出台,我国的家庭结构产生了一系列变化,人们对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共服务设施在“适老幼”设计过程中应注重合理设计,完备设施功能,满足老幼各种需求,并保证设施安全运行。但是,农村地区老年人服务设施“适老幼”设计中还存在诸多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
老幼身心特点及需求分析
老人身心特点及需求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升,当下许多老年人处于一种较为活跃的生活状态中,对自身晚年生活的要求也非常高。步入老年阶段后,老年人的身心均会出现相应的老化症状,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的老化。这一阶段的老年群体在生理上的老化大多集中在外表、视力、听力、嗅觉、味觉等的老化,同时也会出现关节炎、高血压、骨质疏松等老年人常见的疾病;另外,因在社会生活中个人角色的转换,这一阶段的老年群体在精神上会出现孤独感与落寞感。对于大部分人而言,老年阶段是考验与困难并存的一个阶段[1]。然而很多研究也充分表明,老年阶段是能够进一步发展个人情绪与自我的有益时期,正如卡斯滕森在作品中指出的社会情绪选择论,此阶段的老年群体会持续扩大社交的选择范围来达到促进自身情绪健康的最终目标。因此,可以利用创新设计户外公共服务设施来增加老年群体的参与程度,进而持续增强其个人的认同感、安全感,帮助其不断实现个人价值。
幼儿身心特点及需求
幼儿阶段和老年阶段不同,甚至恰恰相反,幼儿的身心均处在高速发展时期,特别是其身体的运动机能在不断发展,活泼好动是幼儿的典型形容词,且幼儿具有非常强的模仿能力,已经具备参与社会交际的意愿,参与户外活动能够促进幼儿的社会交际、手脑协调、创新创造等多种能力获得进一步的发展[2]。然而幼儿欠缺安全认知和分辨事物的能力,在通过公共活动设施进行活动时,经常会发生事故,而安全健康的户外活动场所被视为保障幼儿人身安全的必备因素之一。因此,科学设计符合老幼活动要求的公共活动设施,不但能够保证幼儿参与户外活动的乐趣,而且还能为老人安全看管幼儿创造有利条件。
现有公共活动设施的使用情况与存在问题
现有活动设施有限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湘潭县加大了户外公共活动设施的建设力度,但是这些设施还存在以下问题:由于政府资金投入较小,很多户外公共活动设施并不完善,部分户外公共项目设备陈旧、破损[3]。新农村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虽然得到了政府的赞助,但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相关的户外公共设施得不到有效的管理维护。目前部分村内户外公共活动设施缺少可供村民选择的活动项目,或者说没有相关体育活动设施可以提供,不能满足村民的多元化需求;还有一些农村地区户外公共活动设施主要以休闲为主,没有体育锻炼、教育、娱乐等相关内容。
成人和幼儿活动设施分开
户外活动是幼儿在日常生活中促进身心发展的一种方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户外活动中都将成人和幼儿的活动设施分离开来[4]。成人的户外活动空间面积不足,相关活动设施不够完善,这也是幼儿户外活动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成人和幼儿的户外活动场地之间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成人和幼儿活动设施分开。
并未充分考虑现有的公共设施材质及构造的选择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户外公共设施越来越注重环保、节约以及低碳理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见到的大多数户外公共设施都是经过科学设计的且使用寿命较长的建筑材料或木质材料。通过对湘潭县户外公共设施材质和构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多数户外公共设施需要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材料进行制作,但是这些材质存在诸多不足,其会带来一些成本问题以及后期维护保养等问题[5]。所以,在户外公共设施的材料选择及构造中应该注意这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
功能单一,同质化严重
湘潭县户外设施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户外项目间没有形成相互配套、相互补充以及相互促进的发展局面。例如,农村综合性公园和度假区都将游泳作为户外项目进行经营,经调查发现,其虽然休闲娱乐项目很多,但是缺乏主题文化内涵,从而导致这些场馆缺乏自身的特色[6]。此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对户外生活感兴趣。但是,湘潭县新农村建设与户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同步,导致农村户外资源供给不平衡,甚至出现匮乏的现象。因此,新农村建设、户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要与时俱进。但当前湘潭县创新意识不够,许多景区、公园、旅游景区中缺少能够体现主题化特点的大型户外活动场所。
湘潭县户外活动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幼”设计策略
色彩定位
第一,将老年人和幼儿人群所使用的色彩进行区分,如黄色明艳可供儿童使用,老人使用蓝色则更舒适。如果人行道使用蓝白色,可以让老年人有“明快”之感的同时,减少其摔倒的概率;如果活动中心使用的是绿色地面,则更适合儿童进行玩耍。
第二,将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区分开来。可以用不同颜色将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区分开来。如将公共空间设置成深色区域;将面积较大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小型游园)设置成双色区域[7]。将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空间区分开来,方便人们更加容易区分,从而更加合理地使用户外公共设施设备,推动新农村建设进度。
第三,室内色彩。在老人活动的区域,选用照明灯具时,不宜采用冷光,温暖的光线氛围可以带给老人舒适的体验。在日照盲区,则需要增设人造灯光以补充光源,避免发生碰撞。暖色系灯光能够营造出温暖、安适的环境。在室内,以原木色和白色为主,可以使整个房间看起来更加洁净。在幼儿的活动区域,则要充分选用鲜艳的颜色来进行装饰,能够充分调动幼儿活动的积极性。
造型定位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遵循设计基本原理,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结合场地条件,综合场地安全、场地设施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以及对安全性、功能性等方面的考量,充分考虑场地特点及用途需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场地造型方案。对于老人和幼儿而言,这些区域应该尽量避免设立容易造成跌倒、碰撞的设施,要充分考虑场地面积和安全等因素[8]。由于老人身体机能的退化,以及幼儿身体发育的不完全,便利的设施变得尤为重要,可增设如楼梯代步器,为老幼上楼提供方便。
功能定位
对于老年人以及幼儿的户外公共服务设施,应该明确其基本功能定位,在设计时更好地进行优化与完善。首先,针对“适老幼”的需求,在设计产品时要考量老年人在活动场所内可能产生的各种安全隐患,同时还要保证幼儿的正常活动不会受到影响;其次,在设计时要考虑到在户外也要有活动场地以供幼儿自由地玩耍;最后,要考虑到在户外环境下可能会发生老人或幼儿受伤的情况[9]。为了让老年人以及幼儿在户外活动更加安全,在对户外活动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安全问题。例如大型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游乐场等活动场所内应该设置儿童游乐设施和专门供老年人活动的场地等。
布局定位
在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布局时,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应使其尽可能地满足所有人的活动需求。因此,要想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应充分考虑到人与公共服务设施之间的关系,使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满足老年人和幼儿的不同需求。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快速阶段,精力充沛,但是不宜过度运动;而老人身体各项机能也处于衰退期,运动量同样不宜过大,所以在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布局时要充分考虑老幼人群的活动需求。
材料定位
户外活动公共设施产品的材料要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在保证产品不受环境影响的同时,还要具有良好的抗老化性能,且易于安装使用,还可回收利用。另外,户外活动公共设施材料还要具有可重复使用性、便于维修保养、降低噪声等优点。对产品材料进行定位时,应考虑老幼需求。根据现场环境及相关群体的使用需求,对室外活动“适老幼”公共服务设施材料应尽量选用弹性橡胶颗粒或泡沫砖进行铺设,其中,弹性橡胶颗粒具有减震性能,如结合场地功能对弹性橡胶颗粒进行科学加工处理,则会提高整个场地的稳定性[10]。此外,与大理石地板相比后,木质地板防水性能较好,更加防滑。室内采用玻璃幕墙进行隔断,可以提高室内空间使用的灵活性。此外,在活动场所增加一些绿色元素,既可以改善室内的环境,又可以缓解人们的视力疲劳。鉴于部分老人有抽烟的习惯,建议设立禁烟区或吸烟室。
“适老幼”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措施
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家长和教师应多组织户外活动,让幼儿的身心得到良好的发展。另外,教师还应教导幼儿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技能,使其掌握一定的自救、自护技巧,学会自我保护。
加强老人健康教育
相关部门应抓紧出台老年人健康管理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老年人健康发展纲领性文件,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三级网络建设,积极构建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跨部门联动机制;打造政府托底、市场运作的多元老年人健康教育运作体系;积极创新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方式,增强老年人在健康安全方面的认识[11]。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养
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养和专业能力,在满足老幼人群物质需求的基础上,帮助其实现高层次的精神追求。还要结合老幼人群的身体状况、兴趣爱好、活动时间等因素,以更好地满足其多元化的需求,更好地为其提供服务。
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幼”设计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幼”设计过程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指南,将对今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户外公共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应充分考虑老幼的身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加强设施建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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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丹枫,陈彬,于易辰.针对居住区老幼群体的导视系统设计研究[J].工业设计,2020(08):86-8
[4]燕芳菲.住宅建筑群中的公共空间老幼友好型设计探讨[J].广西城镇建设,2021(04):36-38.
[5]吕元,曹小芳,张健.友好型社区老幼共享公共空间构建策略研究[J].城市住宅,2019,26(11):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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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世谊,卿光园.十五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策略研究——以贵阳市为例[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面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202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7详细规划).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1:241-251.
责任编辑:史偌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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