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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创造的极具特色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蕴含着苗族丰富的生态文化内涵。现从生态文明视角对贵州苗族生态文化进行剖析,从贵州苗族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三个方面分析贵州苗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并取其精华服务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重构贵州苗族生态文化观,探讨其所蕴含的生态文明思想,使贵州苗族生态文化得到更好的继承与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贵州苗族人民大多生活在原始林带,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环境孕育了贵州苗族人民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思想。在日常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贵州苗族人民逐渐形成独具贵州苗族特色的生态文化。这种生态文化反映出苗族人民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该理念与当下号召的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
生态文明视野下贵州苗族物质文化
稻作文化中“稻—鱼—鸭”生产方式的生态智慧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指出:“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从地形地貌上看,贵州主要为山地、丘陵,高达90%以上,自然环境严峻,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尤其是贵州的少数民族主要生活在喀斯特森林地带,因地理环境不同,生活在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农耕方式也有所区别。
苗族稻作文化中“稻—鱼—鸭”复合生产方式是反映贵州少数民族生态智慧的典型,将山地耕作运用到极致,集中表现在贵州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区的苗族生活区。生活在这些地区的苗族人民在修筑梯田时,将传统的秧苗、鱼苗、幼鸭三种生物放在同一块水田中养殖,鸭子所产生的粪便又可以为稻子、鱼提供养料。每年阳历十月份左右,可以一同收获稻谷、稻花鱼、田螺、泥鳅、黄鳝和鸭子等。这种“稻—鱼—鸭”的复合生产方式不施加化肥和农药,既使稻田中的动植物形成了一条食物链,又实现了单位产量最大化和养鱼效益最大化,有效地维护了稻田的生物多样性,对生态平衡具有良好的保护作用,充分体现了贵州苗族人民顺应自然的生态智慧。苗族人民在充分了解乡土文化和地理环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地形地貌优势,在丘陵稻作的农耕生产方式中合理采用“稻—鱼—鸭”复合生产方式,用实践证明他们对生态平衡的高度重视,以及其与生俱来的生态思想。
刀耕火种文化中以森林涵养水源的生态智慧
贵州苗族人民主要生活在山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优势,森林覆盖率高,林业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特征明显。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苗族人民巧妙利用生态,用心建设生态,在“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风”的文化多样性中彰显了苗族人民的生态智慧。苗族人民在长期刀耕火种的生活过程中深刻意识到森林对保护水源的重要性,其既可有效调节气候,又可涵养水源。例如,在黔东南州黄平、施秉、镇远、台江、剑河等县,黔西南州贞丰、册亨、兴仁等县,苗族人民会在固定的时间举办一系列祭祀活动。活动期间,首选年长且具有威信的长者主持祭祀,村民聚集在一起,并由主持者宣布相关规章制度,以此来提高人们的膜拜意识,实现“杜绝对山林树木乱砍滥伐”的目的,从而更好地保护森林与水源的平衡。
此外,苗族注重制定村规民约,通过处罚强化人们对森林的保护意识。在黔东南黄平、施秉、台江、从江等县的部分苗族村寨,严格制定了村规民约,禁止乱砍古树和明确封山育林的森林地带。若有不遵循者,除罚款外,还可罚酒、猪头、大米等。当地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实现森林与水源的生态平衡,可见,苗族人民拥有独特的生态智慧。
居住文化中干栏式建筑的生态智慧
贵州苗族创造了多姿多彩的饮食、服饰、建筑等文化,历史学家钱穆先生说:“各地域各民族文化精神之差异,究其根源,最先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之分别,这种自然环境的差异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并由其生活方式而影响着民族的文化精神。”由此观之,贵州苗族因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不同,产生了各具特色的精神文化。在贵州苗族的建筑文化中,房屋基本是纯天然的木制结构,采用榫卯连接的方式,并且房屋大多坐落于半山腰,是一种依山势而建的吊脚楼,属于干栏式建筑。这种建筑文化特点反映出贵州苗族五个方面的生态选择:一是吊脚楼可有效规避山地崎岖不平,不利于建造房屋的弊端,最大程度地节省建筑物占用的耕地面积;二是吊脚楼可有效避免贵州阴冷潮湿的山地环境所导致的身体疾病;三是房屋建于半山腰可防止滑坡或泥石流导致的巨大生命财产损失;四是半山腰的房屋被山顶茂密的森林遮盖,可作为苗族先祖战败后西迁的庇护伞;五是木式建筑冬暖夏凉,人们生活得舒适。
生态文明视野下贵州苗族精神文化
宗教文化中的生态信仰
恩格斯在著作《反杜林论》中提到:“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由于原始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水平低下,贵州苗族在生产实践中遭受自然灾害,加之当地科技水平有限,苗族人民寄希望于某种自然神奇的力量,并期望通过这种神力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产生对自然物的崇拜,形成苗族的宗教信仰。
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黔东南苗族对枫树的崇拜最盛。正如《苗族古歌》所唱的:“还有枫树干,还有枫树心,树干生妹榜,树心生妹留。”苗族人民认为枫树生了蝴蝶妈妈,蝴蝶妈妈又孕育了人类,因此枫树成了黔东南苗族崇拜的神树。许多苗族村寨都种植枫树,据寨老们描述,枫树是他们的“护寨树”,也是他们的“图腾树”。不仅村寨自然环境中有苗族枫树崇拜的印记,苗族服饰上也有枫树形状的图案。此外,苗族服饰、银饰上还会有蝴蝶的图案,这些图案都是苗族图腾崇拜的体现。黔东南苗族的枫树崇拜一方面保护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也培育了少数民族人民保护自然的生态思想。
节日文化中的生态理念
不同的地理环境创造了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概括来说,节日按其功能大致可以分为:宗教、农事、纪念、商贸、文体娱乐、庆贺、生活社交七类。以台江姊妹节为例,姊妹节属于生活社交类节日,苗语称为“nongx gad liangl”,主要有苗族盛装游行、下田捉鱼、踩鼓和吃姊妹饭等习俗。姊妹饭是姊妹节最主要的活动之一,同时也是男女青年游方时含蓄表达爱意的承载物。姊妹饭起初主要是黄、紫、白三色糯米饭,随着时代变迁演变成如今的黄、紫、白、红、绿五彩糯米饭。颜色各异的糯米饭象征的含义也有所不同,黄色象征五谷丰登,紫色象征吉祥如意,白色象征纯洁爱情,红色象征兴旺发达,绿色象征美丽的家乡。姊妹节之际,苗族女性会上山采摘南烛木的叶子和马醉木的花,将其碾碎成汁液并加水进行蒸煮,待到植物颜色被稀释后再把糯米浸泡其中蒸煮即可,黄色糯米饭和紫色糯米饭就是用这种“姊妹花”染制而成。苗族用纯天然的染料进行染色,保留食物最原始的味道,没有任何添加剂,反映出他们追求绿色健康的生态理念。
礼俗文化中的生态精神
礼俗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习俗,是一种制度性文化,主要对人的行为举止起规范作用。岜沙的礼俗文化中有一种树葬文化,它很好地诠释了当地苗族人民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精神。在岜沙,只要有婴儿呱呱坠地,父母就会为其种下一棵树,据当地的老人说,种树后会在树上挂一个刻有主人名字的牌子,这棵树则被称为该小孩的“生命树”,体现其所有权。这棵“生命树”会伴随孩子一生的成长,途中不允许任何人砍伐,直至主人死亡。届时,生命树便会被砍下制作成棺木。棺木的制作不像其他地区会将树木表皮抛光,刷上油漆等现代化工颜料。岜沙苗族会将整棵生命树的中间部分砍下,用树皮制作成棺木,并且死者下葬后没有坟头,也不立碑,旨在让逝者的灵魂通过生命树依附在古树林中。同时,在逝者埋葬之处种下另外一棵树,表示这个人的生命以树为载体,这种以树为葬的形式使生命得以生生不息。岜沙人说:“生是一棵树,死也一棵树。”因此,岜沙苗族清明时节是祭拜古树。岜沙的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这和当地苗族人民爱护树木、保护树木的礼俗文化息息相关,村寨随处可见枝繁叶茂的古树林和郁郁葱葱的竹林。岜沙的树葬文化反映出当地人崇尚“天人合一”的生态精神,也体现了苗族人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思想。
生态文明视野下贵州苗族制度文化
苗族禁忌中人与自然生命体平等的生态理念
苗族禁忌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一些事物出于某种考虑或原因而采取的一种禁止或回避的方式,以语言、祭祀活动等形式表现出来,为人们所自觉遵循与传承。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道:“禁,吉凶之忌也。”《礼记·曲礼上》:“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可见,禁忌内容广泛且形式多样,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苗族禁忌文化源远流长,其禁忌习俗、方式、内容等在时代变迁中不断发生深刻变化,某些旧的禁忌从禁忌内容习俗中解禁,某些新的内容与方式则被纳入禁忌范畴。但无论如何演变,苗族禁忌文化始终活跃于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
贵州苗族多分布在山区地带,对自然山林有着特殊的亲切感,当地人民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苗族禁忌文化是苗族生态文化中生态理念的体现。在长期的社会劳动实践中,苗族先祖为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以对自然顶礼膜拜,举办祭祀活动,制定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来约束人们乱砍滥伐的行为。通过人为约束,贵州苗族大部分地区保持了较好的生态平衡,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望。
乡规民约中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
苗族的传统制度文化,包含保护自然、生态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村规民约、山林公示牌、刻石碑等。“为了粮入仓,为了酒满缸,封山才有树,封河才有鱼。地方才和睦,村社才兴旺。”这条村规制度,深刻体现了苗族的自然生态理念,以封山实现养树,以封河实现养鱼,为保护良好的社会生态提供了有效保障。在黔东南黄平、施秉等县的苗族村寨中,有明确保护古树、土地资源、村寨卫生环境等条款规定,尤其对乱砍滥伐、故意掏鸟窝、破坏古树等行为予以重罚。同时,在碑刻、山林警示牌中,都有明确保护自然生态的条款,这些条款对保护山林树木、土地资源有着重要作用。例如,立于黔西南州贞丰县境内的《长贡护林碑》、清代立于黎平县境内的《公议禁止碑》及清代立于贞丰县的《禁砍树木碑》,这些碑文都明确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具体条款,以及不遵守条款所应接受的处罚。贵州苗族地区出现的环保碑刻文字、祭祀活动、山林警示、村规民约等,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然生态,强化人们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也是苗族增强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的重要体现。
丧葬礼制中植树于坟的生态理念
历史上,苗族因各种因素而被迫多次迁徙,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其历经磨难,但苗族人民顽强的斗争精神使其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不断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丧葬礼制便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文化。丧葬礼制是苗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思想观念与意识形态的反映,植树于坟是贵州苗族丧葬礼制的重要习俗,基于四个原因:其一,植树于坟寄托生者对死者的深切怀念,希望死者能有树得以乘凉,为其遮风挡雨;其二,植树于坟可以有效确保死者坟土坚固,避免被雨水冲刷,有效保持坟的完整;其三,植树于坟是苗族生态理念的再现,可以有效涵养水源;其四,植树于坟也是苗族生态伦理的重要体现,表达苗族对山林树木的敬仰。
随着时代的变迁,贵州苗族丧葬礼制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但苗族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环境的生态理念一直延续至今。贵州苗族丧葬礼制中植树于坟的生态理念从宏观上反映了苗族人民敬仰自然、爱护自然之思想,使人们在生产生活中自觉形成对自然山林的保护意识。
在长期的劳动实践过程中,贵州苗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这些文化体现了贵州苗族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希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思想。苗族人民强烈的生态保护意识蕴含着苗族人民对自然的敬重与爱护,是其生态伦理的体现。这种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保护苗族地区的生态平衡,继承与发展苗族生态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贵州苗族生态文化与当今社会提倡的生态文明建设一脉相承,其文化中所体现的生态思想与现代生态文明思想基本一致,进一步将贵州苗族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转换,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有机融合,可为当下社会发展中人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一种新的思维视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1]陆桂林.生态文明视野下的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保护[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4,6(02):129-133.
[2]李燕萍.云南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文化建设价值探析[J].西南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8,2(06):62-65.
[3]吴平.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生成风险与传承危机对策研究——以贵州黔东南为例[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2,4(04):126-130.
[4]辛丽平.略论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化引领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J].贵州民族研究,2015,36(12):148-152.
责任编辑:史偌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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