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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落槌声,一场走进乡村的庭审正式开始。10月9日下午,河南新安县人民法院磁涧法庭将一起因伐木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审理搬到该镇礼河村,部分省、县、镇人大代表,县检察院检察官,礼河村民及行业代表60余人参与旁听。
据介绍,被告唐某与王某共同伐树,作业过程中王某从树上跌落至地面造成脑损伤、肺挫伤、全身多处骨折等伤情,当日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入院9日后治疗无果出院并于当日在家中死亡。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拉好安全绳导致王某死亡,后王某的妻子儿女与唐某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经中间人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王某家人将被告唐某诉至新安县人民法院磁涧法庭。磁涧法庭受理该起案件后,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因双方调解意见差距悬殊,调解无果后法庭依法组织双方开庭审理本案。磁涧法庭在调解该案件中走访了镇掌礼村、礼河村、黄洼村等附近村落,向相关伐树从业人员了解行业惯例,以便查明涉案事故成因。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磁涧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众多,因伐树锯树枝导致受伤及死亡比例很高,近年来诉至法院的相关案件也在持续攀升。
“这起案件在农村很有典型意义。”磁涧法庭庭长彭非非说,在农村还有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行事处世,不是以法律为准则,而是凭感情、凭义气、凭运气,结果出了事,酿成了悲剧,多年的朋友反目成仇,不仅给家庭生活造成创伤,也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的安全与稳定。针对这起案件,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在村里开庭审理,让村民从中吸取教训、受到启发教育。我们的想法得到县人民法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作为全国文明村的礼河村积极响应,促成了此次进村开庭。
在两个小时的庭审中,法官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了法庭调查,听取了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意见,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参与旁听的人员也分组针对案件审理进行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开庭在村民中引起很大震动,农闲时也做木材生意的村民刘孬一边看,一边反思,他感慨地说:“这事儿算是给我敲了一个警钟,细想想,如果有法律意识、有安全观念,像这种案子就可能不会发生,咱老百姓居家过日子,平安是第一条,怎样才能平平安安,俺觉得法律就是最好的‘护身符’。”
村里樱桃种植户党河水说:“俺不光学了一堂法律课,还想到了生态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咱们礼河村这些年富裕了,靠的不就是樱桃树给咱们带来了财源,靠的不就是到处绿油油的好环境。咱不光伐树赚钱得知法守法,也得守护好咱们的生态环境,好生态才是‘聚宝盆’,好生态才是‘摇钱树’。”
“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省人大代表,礼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张三表示,法院将法庭搬进乡村,搬到百姓身边,让人们“零距离”接触法律,明白法律时时刻刻在身边,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能实现类似案件的指引效应,有效避免类似案件再发生。同时,县里的各级人大代表也会继续发挥好监督、宣传和纽带作用,协助法庭参与调解,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及安全感,为乡村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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